关于印发我校第44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现将我校第44届运动会相关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
1.我校第44届运动会田径比赛(厦门校区)报名表;
2.我校第44届运动会田径比赛(泉州校区)报名表;
我校第44届运动会组委会
2021年10月13日
我校第44届运动会田径比赛(厦门校区)竞赛规程
一、运动会日期和地点:
2021年11月5日~11月6日(周五、周六)在厦门校区田径场举行
二、参加单位:
统计学院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、国际关系学院/新侨学院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、音乐舞蹈学院、华文学院+预科教育学院(联队)、机电及自动化学院、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、化工学院、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建筑学院、土木工程学院、新闻与传播学院、机关工会(厦门队)。(共15个代表队)。
三、分组及竞赛项目:
1、学生男子组: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110米栏、400米栏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学生组20×50米混合迎面接力(男12人、女8人)、学生组万米混合接力(女4人×800米+男6人×1200米)共16项;
2、学生女子组: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100米栏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4kg)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,共12项;
3、教工男子甲组: 1986.10.1以后出生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15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、4×100米接力、教工组16×50米迎面接力(男11人、女5人),共9项;
4、教工男子乙组: 1971.10.1~1986.9.30出生
100米、400米、1500米、跳远、铅球(5kg)、教工乙组4×100米混合接力(男2人、女2人),共6项
5、教工男子丙组: 1971.10.1以前出生
1200米、铅球(5kg),共2项
6、教工女子甲组:1986.10.1以后出生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4kg)、4×100米接力,共8项;
7、教工女子乙组: 1976.10.1~1986.9.30出生
1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跳远、铅球(4kg),共5项;
8、教工女子丙组: 1976.10.1以前出生
800米、铅球(4kg),共2项。
四、竞赛和录取计分:
1、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。
2、各单位每组别每项限报3人,每人限报2项,可兼报接力,各项接力限报1队。
3、单项取前8名,按9,7,6,5,4,3,2,1计分,各项接力、迎面接力双倍计分,名次并列按规则计分。
4、各单项参赛人数3人及3人以上又不足9人时,减一录取名次;不足3人,取消该比赛,运动员可另报项目参加比赛。
5、研究生参加学生组比赛,由各学院组织报名(受该单位参加项目人数的限制,即每项含研究生限报3人)。
6、田径特招运动员采用“并列名次”录取的方法;破省高校纪录加10分(非特招运动员加15分),破校纪录加5分(非特招运动员加10分)。
7、参加各单项比赛的运动员不准参加迎面接力;参加男子5000米、女子1500米的运动员不准参加万米接力;各单位参加接力的运动员(4×100米、4×400米),田径特招生每项不得超过两人参赛。
8、以各单项得分累计团体总分,取学生男女团体总分前6名,学生男子组团体总分、学生女子组团体总分和教工组团体总分前6名。如遇得分相等,按规则处理。
9、迎面接力成绩计入团体总分。
五、奖励:
1.颁发第44届运动会各单项前3名奖牌、前6名奖品(不含混合迎面接力);
2.颁发田径比赛各组别团体总分前6名奖杯(体院学生组取男女团体总分前2名,单列);
3.颁发田径比赛体育道德风尚集体奖杯;
4.颁发田径比赛体育道德风尚个人奖品;
5.颁发田径比赛破校、省高校纪录奖;
6.颁发第44届运动会团体总分前6名奖杯。
六、比赛资格和报名办法:
1、凡我校教职员工(以工会会员为准)和在我校就读的学生(以“一卡通”为准,附中除外),均可按规程报名参赛。
2、参加男子5000米、女子1500米的运动员,由所属单位联系校医院进行体检,赛前应出示健康证明。
3、参赛学生在检录时需出示“一卡通”。
4.报名办法:报名表下载网址:/tzgg.htm,学院教工组和学生组报名表必须一并上交,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邮件至tyxy@hqu.edu.cn,逾期作弃权论。报名表上交之后一律不得更改、补充或换人。
5.报名截止时间:报名表纸质版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best365英国体育在线办公室。
七、其它:
1、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及评比方法另行文。
2、运动员号码布、钉鞋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检查并补齐。
3、本规程末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我校体育运动委员会
我校教育工会
我校第44届运动会组委会
2021年10月13日
我校第44届运动会田径比赛(泉州校区)竞赛规程
一、运动会日期和地点:
2021年11月12日~11月13日(周五、周六)在泉州校区西区田径场举行
二、参加单位:
数学科学学院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、法学院、美术学院、旅游学院、医学院/生物医学学院、经济与金融学院、工商管理学院、工学院、国际学院、文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best365英国体育在线、产业工会、后勤工会、机关工会(泉州队)。(共16个代表队)
三、分组及竞赛项目:
1、学生男子组: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110米栏、400米栏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学生组20×50米混合迎面接力(男12人、女8人)、学生组万米混合接力(女4人×800米+男6人×1200米)共16项;
2、学生女子组: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100米栏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4kg)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,共12项;
3、体院学生男子组:
100米、400米、1500米、110米栏、400米栏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、4×100米混合接力(男子2人+女子2人)共10项;
4、体院学生女子组:
100米、100米栏、400米、15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4kg)、4×100米混合接力(男子2人+女子2人)共9项;
5、教工男子甲组: 1986.10.1以后出生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15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、4×100米接力、教工组16×50米迎面接力(男11人、女5人),共9项;
6、教工男子乙组: 1971.10.1~1986.9.30出生
100米、400米、1500米、跳远、铅球(5kg)、教工乙组4×100米混合接力(男2人、女2人),共6项
7、教工男子丙组: 1971.10.1以前出生
1200米、铅球(5kg),共2项
8、教工女子甲组:1986.10.1以后出生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4kg)、4×100米接力,共8项;
9、教工女子乙组: 1976.10.1~1986.9.30出生
1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跳远、铅球(4kg),共5项;
10、教工女子丙组: 1976.10.1以前出生
800米、铅球(4kg),共2项。
四、竞赛和录取计分:
1.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。
2.各单位每组别每项限报3人,每人限报2项,可兼报接力,各项接力限报1队。
3、体院学生组以年级为单位,体院研究生按一个单位,
4.单项取前8名,按9,7,6,5,4,3,2,1计分,各项接力、迎面接力双倍计分,名次并列按规则计分。
5.各单项参赛人数3人及3人以上又不足9人时,减一录取名次;不足3人,取消该比赛,运动员可另报项目参加比赛。
6.研究生参加学生组比赛,由各学院组织报名(受该单位参加项目人数的限制,即每项含研究生限报3人)。
7.田径特招(非体院组)运动员采用“并列名次”录取的方法;破省高校纪录加10分(非特招运动员加15分),破校纪录加5分(非特招运动员加10分)。
8.参加各单项比赛的运动员不准参加迎面接力;参加男子5000米、女子1500米的运动员不准参加万米接力;各单位参加接力的运动员(4×100米、4×400米),田径特招生每项不得超过两人参赛。
9.以各单项得分累计团体总分,取学生男女团体总分前6名(体院学生组单列),学生男子组团体总分、学生女子组团体总分和教工组团体总分前6名。如遇得分相等,按规则处理。
10、迎面接力成绩计入团体总分。
五、奖励:
1.颁发第44届运动会各单项前3名奖牌、前6名奖品(不含混合迎面接力);
2.颁发田径比赛各组别团体总分前6名奖杯(体院学生组取男女团体总分前2名,单列);
3.颁发田径比赛体育道德风尚集体奖杯;
4.颁发田径比赛体育道德风尚个人奖品;
5.颁发田径比赛破校、省高校纪录奖;
6.颁发第44届运动会团体总分前6名奖杯。
六、比赛资格和报名办法:
1.凡我校教职员工(以工会会员为准)和在我校就读的学生(以“一卡通”为准,附中除外),均可按规程报名参赛。
2.参加男子5000米、女子1500米的运动员,由所属单位联系校医院进行体检,赛前应出示健康证明。
3.参赛学生在检录时需出示“一卡通”。
4.报名办法:报名表下载网址:/tzgg.htm,学院教工组和学生组报名表必须一并上交,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邮件至tyxy@hqu.edu.cn,逾期作弃权论。报名表上交之后一律不得更改、补充或换人。
5.报名截止时间:报名表纸质版请于10月29日前报送best365英国体育在线办公室。
七、其它:
1.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及评比方法另行文。
2.运动员号码布、钉鞋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检查并补齐。
3.本规程末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我校体育运动委员会
我校教育工会
我校第44届运动会组委会
2021年10月13日